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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十小学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校长室 信息发布:admin 更新时间:2016-04-26 浏览次数:1121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高师德水平,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宣州区教教体局教人〔201633号文件《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决定在我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学习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重要内容,以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人[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教人[2016]15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工作,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引导我校教师立德树人,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主要目标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年教育活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教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努力实现在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上有新的提升,在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上有新的提升,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升。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使我校以师德教育为抓手,带动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和谐、生动的教学互动关系,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为促进中小学校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高压态势,推动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全民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树立典范。

      三、成立组织

    组长:马志龙

成员:刘从波  罗经国  钱欢喜  周宏志        曹裕龙  

    徐贤刚

    四、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工。

 五、实施步骤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4月)。

1、搞好动员。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领导组,制订方案。

 

2、召开学校行政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20165-10月)

  1、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宣城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使广大教师了解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开展讨论,交流思想,每位教师至少完成两篇学习心得体会。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2、开展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教体局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要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根据《宣城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暂行办法》(教人[2014]24号)第三条对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一)经查实,教师确有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处理,并责令其清退违规所得。1.情节较轻的(或初次查实),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分。2.情节较重的(或经第二次查实),对当事人给予记过处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情节严重的(或经三次查实以上),对当事人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允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4.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依法取消当事人教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学校给予解聘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相应称号。

  3、查摆问题形成个人剖析材料。重点查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查是否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重教书轻育人,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二查是否有挖苦、讽刺、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和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三查是否有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是否有开办托管或参与其辅导以及有偿补课等以教谋私问题;四查是否缺乏爱岗敬业精神,是否有上进心和工作劲头不足问题,是否有作风不踏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是否有随意调课旷课、迟到早退现象;五查是否有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言行不检点、不负责任滥发帖子、浏览不健康网站等行为,形成深刻的个人剖析材料。

  4、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一是开展“师德演讲比赛”、“师德征文比赛”“师德承诺和践诺”等活动。巩固和扩大师德教育成果,促进和推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学校对加强新时期德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德育新理念、新方法,提高德育能力,规范德育行为,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德育质量。三是结合2016-2017学年度师德考核工作,评选学校师德标兵和师德模范。

  5、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通过学校和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邀请社会有关部门帮查和领导督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于自查、督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完善提高((201611月—12) 

1、制定整改措施。要对照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达到增强宗旨观念、提高服务本领、促进教育工作的目标。

  2、认真落实整改。要对照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认真落实。要把社会、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以解决,人们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

  3、完善规章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师德建设中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师德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六、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是涉及全区教育大局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活动领导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教育为主,坚持正面引导。

  1、讲究教育方法。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为全体教职工树立榜样。要结合活动主题,采取民主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调查学校师德师风状况,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对活动的意见建议。教职工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和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促进团结。

  2、解决突出问题。主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如:

    ⑴事业心不强,做不到爱岗敬业。体现在:不安心工作,不钻研教学,只求职称到位,追求享乐;

    ⑵行为不规范,做不到为人师表。体现在:衣着不注意形象,语言不注意文明。收受学生家长财物,接受家长宴请,要求家长办私事,搞有偿家教,酒后上课,上课、开会期间开手机等;

    ⑶缺乏爱心,不能关爱学生。体现在:对学生缺乏耐心,态度粗暴,不尊重学生人格,不公平对待学生,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校内外违规违纪视而不见;

    ⑷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误导学生。体现在: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观,随波逐流,只看到社会阴暗面,网络上随意发表不良言论,甚至有的在课堂上传播消极思想,影响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⑸法纪意识淡薄,有违规违纪的现象。体现在:不注重学习法律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与赌博等活动。

  3、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学习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整改的办法来解决,最终提高全体教师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三)强化引领,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当前教育改革的推进,部分教职工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影响,思想可能出现波动。应强化引领,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国情形势教育,帮助广大教职工充分理解各级政府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进行的不懈努力,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持学校安定稳定。要将师德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体现到绩效工资中,确保教育成效。

  (四)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将通过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措施、新方法,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全体教职工要撰写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心得体会或小结,学校也将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情况总结,并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

  学校将健全完善师德考核和建档机制,坚持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并把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考核奖惩、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师德有问题的教师要及时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处理。学校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学校设立教师职业道德监督举报电话:2309599(学校校长室),3027363(区教体局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

    

                                                      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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