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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十小学教师值日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校长室 信息发布:刘从波 更新时间:2015-06-04 浏览次数:1235

           (2015年1月18日第四届三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创设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充分发挥教师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使学校管理更为具体化、细节化和可操作性,现结合我校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值日职责:
  1.严格执行宣城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行政值班工作的通知》(教法安〔2014〕53号)文件强调的五点工作要求。
  2.做好各班晨检汇总工作。认真填写《宣城市第十小学校务日志》。
  3.认真做好每天20分钟书法练习课的检查和记录工作。
  4.及时处理校内偶发事件,重大问题立即向校长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上下学期间,特别是放晚学时段,认真组织学校聘请的校外“文明监督员”共同督促各类接送学生车辆在校门两侧有序停放,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
  6.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定车辆、定时间、定线路、定驾驶员、定核载人数),安排值日教师与接送车驾驶员实时在交接台账上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7.值日时间于当天上午7:30直至下午学生全部离开学校。值日人员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二.值日教师职责:
  1.值日教师当天于上午7:30至下午学生全部离开学校,全天值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手机处于开机状态。按要求在值日签到册上签到,佩带好值日标志,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2.上下学时段疏导学生及家长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车。
  3.学生参加课间操或升旗仪式等活动时,值日教师提前到达北教学楼梯口处负责疏导学生上、下楼梯。
  4.课间、午间巡视校园,查处学生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制止学生爬树、爬围墙、践踏花草等不文明行为。。
  5.制止学生在楼梯道和走廊上追逐打闹及大声喧哗,防止学生伤害事故;禁止学生在教学楼内从事打篮球、打乒乓球、爬高等危险性体育活动。
  6.严格按照“五定”原则,与接送车驾驶员实时在交接台账上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7.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立即向行政值日人员和校长报告。
  8.如遇午间召开教师会或其它会议,值日教师因执勤不须参加会议,在《宣城市第十小学各类会议管理制度》中按参加会议计算。

  三.管理办法:
  1.严格按照宣城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行政值班工作的通知》(教法安〔2014〕53号)文件精神对行政值日人员进行管理。
  2.按照教师自愿原则,由学校每日安排2-3名教师值日。
  3.值日教师每日给予绩效补助40元;行政值日人员每日给予绩效补助20元。校车管理补贴另行计算。
  4.行政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须报请校长同意;值日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须报请当天行政值日人员同意。未经许可而擅离职守的,不享受当天的绩效补助,另每天扣除年终绩效奖50元。
  5.值日教师或行政人员如遇公务出差在外的,值日绩效补助正常发放。由学校临时安排的代班人员,不享受当天的绩效补助。因病、事假不能值日的,报请相关领导同意后,主动进行调班。
  6.如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职而导致学校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7.本管理制度经宣城市第十小学第四届三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于2015年3月起执行。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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