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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十小学2018学年度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讨论稿)
信息来源:校长室 信息发布:admin 更新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962

一、师德师风(学校设师德奖200/年度)

基本要求:

1.自觉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工作,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果。

2. 自觉遵守党纪和国法,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或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政治上要求进步,进取心强。

3. 热爱学生,不挖苦、不体罚学生。

4. 心胸宽阔,礼貌待人,同事间不计较个人恩怨与得失;不说别人闲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5.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6.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坚持“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7.完成学校师德师风深化年各项任务。

扣分因素:

1.  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80元。

2.  产生责任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实,每次扣80.

3. 有安全教育举措,非教师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影响的,酌情扣。

4. 教师之间发生较大矛盾冲突,影响学校团结、形象的,每次扣80元。

5.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查实,每次扣50元。

6.学校师德师风深化年活动上报的材料缺一项30元。

7.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及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一经查实,不享受师德奖200/年度,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处理。

( 注:特殊情况,由学校绩效工资考评小组决定处理。)

二、班主任津贴

学校设每月150元班主任基础津贴和每班每个学生1.5元的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其中50元作为每班的基数直接发给班主任;其中50元作为班主任绩效考核数。教研组长、图书管理员、两操指导、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员、卫生保健员、网络管理员、留守儿童之家及各功能室管理员等享受基础津贴50元。(考核办法和上年度相同,临聘教师参考执行)

三、考勤津贴

1.学校设立考勤津贴(100/月),满勤津贴(150/学期)。依据《宣城市第十小学教师考勤制度》随月统计,按实际考勤月份发放。

2.学校召开的政治学习、教师会、教学教研活动等各类会议,每次会议补助人民币30元。依据《宣城市第十小学教师会议制度》考核。迟到、中途退场每次扣人民币5元。

3.教师、行政值日依据《宣城市第十小学教师值日管理制度》考核,按年度发放,每次40元。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必须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或举办的)

1.根据《宣城市第十小学教育教学奖励条办法》中规定条款执行。

2.班级卫生评比。根据每学期班级卫生评比情况,按年级评比,每个年级三个班的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一等奖奖人民币100元,二等奖奖人民币60元。(临聘班主任参考执行)

3.由学校指定的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包括外出听课、各类培训、校际交流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按照《宣州区教体局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如实报销,如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人民币50元。(由教导处安排、统计)

4.由学校指定的承担市、区举办的教师基本功比赛、各类优质课比赛、演讲比赛等每次奖励人民币200元,无故不承担者,扣人民币100元;由学校指定的承担学校校际交流活动公开课、主旨发言、教学开放日公开课等,每次奖励人民币100元,如无故不承担者,每次扣人民币50元。(由教导处安排、统计)

5.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如没有设置等次的,一律按三等奖计算。

五、课时津贴(占全校余下奖励性津贴的35%

课时津贴含常规工作量津贴和日常代课津贴,能按学校要求,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1.常规工作量界定。按现行已定的学校分工、任课情况,根据我校的实际,本年度我校教师均为满工作量计算。

2.日常代课。根据《宣城市第十小学教师考勤制度》规定,每节课20元。

3.大课间活动。参加技术辅导的一次发人民币15元。

4.关爱留守儿童。每位教师每月关爱辅导一次。缺一次扣除人民币15元。

六、教育教学过程津贴

1.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依据《宣城市第十小学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由行政带班值日和教导处考核)

2.科学、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按教导处统一安排的课时在各功能室上课,缺一次扣人民币20元。

3.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津贴为: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减去前四项得到余下津贴总额,用

学校余下总额作为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津贴,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津贴总数的60%乘以个人岗位系数直接发给本人,用余下的部分作为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分配。(考核办法和上年度相同)

七、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

2.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

4.有偿家教,经查实或被媒体曝光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旷工一天及以上的;

8.当年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9.当年病假累计半年的(需提供医学鉴定或医学证明),按照本方案进行正常考核;

10.常年生大病者(需提供医学鉴定或医学证明),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发放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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